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职工请假细则(征求意见稿)
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加强学院思想作风建设,强化规律观念,改进工作作风,根据内大党组发[2013]10号有关精神,经学院信息委员会研究决定,现对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如下。
一、学院领导干部(含学院副经理)请假事宜按内大党组发[2013]10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。
二、各系主任、研究中心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离岗一天以内的向学院分管领导请假。超过一天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返岗后需向负责领导销假(各科室负责人向于蓝书记请假;系主任和研究中心主任向王迎春经理请假)。
三、其他教职工离岗一天以内的向本单位领导请假,超过一天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首先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,然后向学院分管领导请假,返岗后需向分管领导销假(行政人员向于蓝书记请假;教学、教辅人员向莫日根副经理请假;科研人员向周延林副经理请假)。
四、请假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,不得离岗后再办理。如需延长请假期限,再次按以上程序进行办理。无故不请假离岗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扣除当月津贴。
附件: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职工请假申请单》
44118太阳成城集团
2013年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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