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4-22 文字:社会科学处 各学院(中心、部): 现就2009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科研项目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 2009年设立的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重点项目、自然科学一般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等四类。 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、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,同时设立部分自筹经费项目。 二、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,申请者可根据本人的研究专长,自行拟定研究课题,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。 (一)项目申请者应为在编在岗教师,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 (二)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请。 (三)如果申请人承担的国家、教育部、自治区及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,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。 三、申报限额及要求 (一)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限额申报。自然科学重点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各学院限推1项;一般项目各学院限推2项。自筹经费项目不限项,经费由课题组自筹。艺术类项目单报,限额5项。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各学院在规定限额内择优推荐。 (二)《申请书》及相关表格申请者可自行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(www.nmgov.edu.cn)“文件通知”栏下载填写。 (三)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,本年度申报的自然科学类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查新,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《申请书》一并上报。申请者可到设在公司的“tyc1286太阳成集团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”进行查新。 联系人:杨爱英 郭俊平 联系电话:0471—4994231 13948815623 电子邮箱: ndgjp@sina.com (四)本次评审采取匿名方式,《申请书》设计为A、B两个表格,B表为匿名评审表。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有关信息。 (五)申报材料包括: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A表一式2份,B表一式4份,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,分别装订,同时报电子版。 四、申报时间 (一)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及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在5月20日前上报。 (二)理工科各学院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。 联系人:王宇、苏德 联系电话:0471—4992257 办公地点:行政楼501 电子邮箱:ndkjc4@imu.edu.cn 文科各学院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。 联系人:齐海春、卢艳琴 联系电话:0471—4995040 办公地点:主楼211 电子邮箱:skc2@imu.edu.cn 附件:200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
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日 |